刺史是古代中國的地方官員,負責管理一個州或幾個州的行政、軍事、司法等事務。在唐朝,刺史是地方行政體系中的重要官員,直接對朝廷負責。
現在對應的官職:
- 地級市市長:管理一個地級市的行政、經濟、文化等事務,負責制定和執行地方政策,領導市政府的工作。
- 專區專員:在一些省份,專區作為地級市的上一級行政區劃,專員負責管理幾個縣或縣級市的行政事務,協調各縣市的工作。
需要注意的是,由于歷史和制度的變化,唐朝刺史和現代市長或專員的職責和權力范圍并不完全相同。但總體來說,它們在地方行政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相似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