牛頓第四定律是什么時候提出的?
答:實際上,牛頓并沒有提出所謂的“第四定律”。牛頓的經典力學體系主要由三個定律組成,通常稱為牛頓運動定律,它們分別是:
1. 第一定律(慣性定律):一個物體會保持其靜止狀態或勻速直線運動狀態,除非受到外力的作用。
2. 第二定律(加速度定律):一個物體的加速度與作用在它上面的外力成正比,與它的質量成反比,加速度的方向與外力的方向相同。
3. 第三定律(作用與反作用定律):對于任何兩個相互作用的物體,它們之間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大小相等、方向相反。
這三個定律構成了經典力學的基礎,并被廣泛認為是物理學史上最重要的理論之一。牛頓的這些定律是在1687年出版的《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》一書中首次系統地提出的。
如果有關于“牛頓第四定律”的提及,那可能是一種非正式的、幽默的說法,或者是后人對某些物理概念的誤稱,并不是牛頓本人提出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