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當于現在的省轄市市長。
古代的刺史制度始于漢代,原本是作為監察官,主要負責監察地方郡國,后來逐漸演變成地方行政管理的主要官員。
若以現在中國的行政區劃和政府職務來對比,古代的刺史大致相當于現在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的行政首長,即省長或自治區主席、市長。
當然,這種對比并不是完全等同的,因為古代和現代的政治體制、行政級別和職能范圍都有很大的不同。但從所轄區域和行政管理的角度來看,這樣的對比可以提供一個大致的概念。
標簽: 刺史 官職 古代的刺史相當于現在的什么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