井田制是中國古代商周時期的一種土地分配和耕作制度。它將土地劃分為若干個“井”字形的區塊,每個區塊由九份土地組成,中央的一份為公田,由奴隸或依附于貴族的農民耕種,所產歸國家或封建領主所有;周圍的八份為私田,分配給農民家庭耕作,農民有使用權,但無所有權,需向國家或領主繳納賦稅和服役。
井田制下,土地不得買賣,耕作方式采取集體勞作,即“耦耕”,強調農民之間的互助合作。這種制度旨在確保國家對土地的最高控制權,實現土地的合理分配和農業生產的社會秩序。隨著時間推移,井田制因無法適應社會變革而逐漸瓦解。
標簽: 井田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