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南京條約》是中國近代第一個不平等條約,使中國的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遭到破壞,喪失了獨立自主的地位,被卷入世界資本主義的漩渦,使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。
《南京條約》,全稱為《江寧條約》,是中英兩國在第一次鴉片戰爭后簽訂的一項不平等條約,其主要內容包括:
割讓香港島:中國割讓香港島給英國,成為英國的殖民地。
開放五個通商口岸:中國開放廣州、廈門、福州、寧波、上海五個口岸給英國人貿易,這些地方后來成為外國人在中國的租界。
賠款:中國賠償英國軍費2100萬銀元。
關稅自主權的喪失:中國被迫同意與英國商定進出口關稅,喪失了關稅自主權。
領事裁判權:英國人在中國犯罪,由英國領事按照英國法律審理,而不受中國法律管轄。
最惠國待遇:英國獲得最惠國待遇,即任何給予其他國家的優惠,英國都能享受。
《南京條約》的簽訂標志著中國近代史的開始,也是中國被迫開放通商和割地賠款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開始。
標簽: 南京條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