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行政區劃由省級行政區、地級行政區、縣級行政區、鄉級行政區組成。
(1)省級行政區:包括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特別行政區。
(2)地級行政區:包括市、自治州、地區(如西藏阿里地區)、盟(如內蒙古的興安盟、阿拉善盟)。
(3)縣級行政區:包括縣、區(一般大城市下轄城區稱為區)、旗、縣級市。
(4)鄉級行政區:包括鄉、鎮、街道(一般縣級市或區下的鄉鎮稱為街道)、蘇木(內蒙古鄉級行政區)。
例外說明:直轄市直接下轄縣級行政區,無地級行政區;特別行政區無下轄地、縣級行政區;部分地級行政區直接下轄鄉級行政區,無縣級行政區(比如廣東東莞市、廣東佛山市);海南省實行省直管縣(和地級市)體制。
目前中國各級行政區數量為:
(1)省級行政區:包括23個省、5個自治區、4個直轄市、2個特別行政區,合計34個省級行政區。
(2)地級行政區:包括293個地級市、7個地區、30個自治州、3個盟,合計333個地級區劃。
(3)縣級行政區:包括977個市轄區、1303個縣、393個縣級市、117個自治縣、49個旗、3個自治旗、1個特區、1個林區,合計2844個
(4)鄉級行政區:包括8562個街道、20988個鎮、8102個鄉、966個民族鄉、153個蘇木、1個民族蘇木、2個縣轄區,合計38774個
標簽: 行政區劃級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