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憲法為核心。
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主干是憲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。全面依法治國,保障憲法實施,必須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。
具體來說,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:
1. 憲法: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,憲法是整個法律體系的基石,規定了國家的基本制度、國家機關的組織和職權、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。
2. 民法典:民法典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,涵蓋了民事關系的基本規則,包括總則、物權、合同、人格權、家庭、繼承等編。
3. 刑法:刑法規定了犯罪和刑罰的法律規范,是維護國家安全、保護公民權益、保持社會秩序的重要法律。
4. 行政法:行政法是規范行政機關的組織、職權和行政行為的法律規范,包括行政程序法、行政處罰法、行政復議法等。
5. 經濟法: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,包括公司法、商法、反壟斷法、反不正當競爭法、稅法等。
6. 社會法:社會法是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社會權益的法律,包括勞動法、社會保障法、教育法、環境保護法等。
7. 刑事訴訟法、民事訴訟法、行政訴訟法:這些程序法規定了訴訟的基本程序和規則,保障了實體法的正確實施。
這些主干法律構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,其他法律、法規、規章等都是在這個框架內進一步細化和具體化的規定。
標簽: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主干